智力、創造力和智慧三者之間何者比較重要?
關於這項議題,很多人已經利用本身所學,向智力、創造力與智慧這三者進行再定義申述自己對這三個名詞的看法。感覺如果我又和他們一樣從探討三者異同開始便落入窠臼,還不如直接開始進入主題。我覺得智慧比較重要。我以一名專業諮商師的觀點來看待這項議題,而非站在教師或者學生的立場,畢竟輔導諮商才是我當初選教育系的目的。
以諮商師而,智力,抑或者其衍生而出的能力是基本配備。如果一名諮商者無法有效掌握諮商倫理與理論,導致諮商成效不彰,在我眼中這是違背諮商的首要準則:「為當事人謀求最大利益。」失敗的諮商如果最後走到轉介或草率結案這一步,不論對諮商者或是個案都是傷害。如果利用Gardner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論來看,當諮商者的語文智能和人際智能發展不足,可能代表著這位諮商者並不適合做這行。大家可以設想一個情境,個案對諮商者表達其情緒或訴求,但諮商者卻無法適度地掌握個案狀況以及進行初層次同理心,遑論高層次同理心,這份工作可能根本不適合該諮商者。
類似於法官的判例,也有多種可以套用在不同個案的基模來幫忙諮商者了解、分析個案。透過大量接觸不同的情境,諮商者越來越能面對個案的需求。但只是單純地遵循成功的軌跡,這足以應付未來所有的需求嗎?或許哪天出現了一位特殊的個案是無法依照過往經驗來幫助的?這時候便需要創造力的幫助了。模擬當事人思考方式、構思治療方法、甚至發展出專屬於自己的一套理論,這些都需要創造力的參與否則無法達成。
但依照我的認知,智慧的重要性依舊凌駕二者之上。如何運用自身的智慧套用至周遭事物上,使自己適應不同環境是件重大的命題。諮商者如何從自己的知識庫中提取目前需要的內容、了解事件的輕重緩急與判別三種不同因素、理解個案生命的情境脈絡以及處理各種突發的緊急狀況,這些都需要仰賴智慧,而這些模糊地帶正是諮商的核心所在。綜上所述,我覺得智慧比其他二者更為重要。